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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姓男子(50多歲,酒駕前科)去年11月28日下午,趁友人中度智能障礙妻子(55歲)在廚房撿菜時,將其帶到隔壁房間性侵,正好被害人姪子撞見,告知伯父報警。

傅男趁被害人在廚房撿菜時,要求她去隔壁房間,平躺在通舖上脫褲、摸胸,並以手指性侵,造成女子陰道有發紅傷痕。被害女子的姪子在隔壁抽菸,聽到傅男電話鈴響入內察看,赫然見到傅男正在性侵伯母,叱喝「你在幹什麼?」傅男才心虛倉皇離去,姪子告訴伯父此事報警。

法院認為已違反社會善良風氣且對被害人身安全危害重大,犯後雖賠償被害人10萬元,依妨害性自主判3年6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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